索引号 | 1312312345/2017-00699 | 统一登记号 | HYCR—2017—00004 | 文号 | 衡政发〔2017〕4号 |
公布时间 | 2017-03-29 | 来源 | 市政府办 | 信息有效期 | 2022-03-28 |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阳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衡阳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
根据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报备工作的通知》(湘教改办通〔2016〕2号)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治国理政方略,全面坚持 依法治教,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优先发展”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培养遵守社会规则、具有社会责任感、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公民,逐步构建更加符合人民需求、更加适应衡阳区域发展进程的高品质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人口大市向
人力资源强市转变。
(二)基本原则。
1.以优先发展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发展投入,公共资源优先保障教育发 展需要,人员规划编制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求。
2.以教书育人为根本。 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关注学生个性差异,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具备良好品德、强健体魄、健全人格、具有较强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能主动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合格公民。
3.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质量评价体制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实行开放办学,推进民主管理,积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多样的办学体制和科学灵活的管理模式为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以教育公平为基础。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从办学条件、经费投入等方面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化解城镇大班额,努力为学生提供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助学体系,确保辖区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推进教育公平。
5.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整合教育资源,强化质量检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特色办学,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着力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教育整体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基本完成,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协调,学校布局趋向科学合理,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教育公平有效保障,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 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基本建成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教育管理新模式。
1.建立健全以中心校管理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模式。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建 立中心校管理乡镇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模式。中心校可设在初中,也可设在小学。设在初中的中心学校统一管理区域内的小学和初中; 设在小学的中心学校管理区域内的小学,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鼓励将民办学校纳入中心校管理。简化管理层次,精 简专职管理人员,落实中心校对辖区内学校的业务管理,突出中心校业务指导中心、德育中心、教研中心、师训中心、素质教育示范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推广应用中心等作用,实现全乡镇教育统筹管理,促进区域内学校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办出区域教育特色,办好特色学校。
2.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优化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推进精准资助, 贫困人口中的贫困学生实行政府兜底,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后顾之忧。积极扶持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鼓励优质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
3.探索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体制。政府部门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强化政府宏观管理的责任,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对民 办学校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管理。以改革学校法人制度为核心,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4.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制度。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对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职能,鼓励行业牵头组建教学指导委员 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完善行业指导支持政策,将适宜由行业承担的工作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交给行业承担,加强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服务监管。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建立有行 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参与职业院校治理,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院校决策机制。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技能骨干与职业院校校长、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的制度。深化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二)深化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办学新机制。
5.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要求,保证城镇新建小区配 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推进学前教育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满足全市3至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出台加快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真正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各级财政要依法、足额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递增,同时要切实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励性补助。
6.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继续推进实验区、实验园建设,评选一批市级保育教育示范园。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7.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步伐,通过新建、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和购买 服务等措施,加快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努力扩大城市公办幼儿园资源,采取申请政府奖补、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与优质幼儿园结对 帮扶等措施,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8.探索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鼓励和引导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协作,整体提升 农村中小学发展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9.拓宽办学主体范围,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效益。积极开放教育投资、生产、供给领域,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教育事业领 域,形成不同投资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教育公共品的供给能力。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探索委托管理等办学形 式。出台专项优惠政策,加大教育引资力度。加强学校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成立各民办学校基层党组织。
10.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协同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效衔接。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分行业、分岗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年报制度。
11.健全职业教育企业参与制度。成立衡阳市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出台《衡阳市促进职 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完善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制度。支持 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立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奖励和补偿制度。健全现代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把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12.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度。统筹协调政府、行业、企 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推动组建区域型、行业型、复合型、特色型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集团运行模式,健全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完善集团治理结构。
13.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保障机制。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招收视障、听障、智障三类残疾学生的综合学校。充分发挥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市特教行业的骨干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县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 系,对特殊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医教协同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有利于残疾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 氛围。
(三)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学校人事管理新办法。
14.探索公办学校干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推进学校领导班子配套改革。实行学校领导干部任期制,推进 学校领导干部有序交流。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干部职级制,建立专业化标准的校长任用、管理和考核制度,畅通教育行政干部从校长、教师队伍选拔任用的渠道。
15.促进教师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编制部门每三年核定一次的编制总数,结合各学校的学生、班额以 及办学特色等情况核编到校,实现编制到校不到人。按照因事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出台教师编制岗位管理办法,加强教师岗位管理,实现教师管理科学规范化。
16.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工作。稳步推进校长和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机制。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支教。新进教师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原则上在用人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请流动。
17.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和来源。推进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完善农村初中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农村幼儿园教师等公费定向培养机制。出台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将高学历、高技能、高职称的人员引进到教师队伍中,为实现教育强市提供智力支撑。
18.推进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分配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责重酬高、效益优先的原则,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农村边远山区教师倾斜,特别是向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不搞平均发放。
19.强化教师考核奖惩管理机制。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研究制定符合衡阳教育实情的考核办法,把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用等方面。
20.加大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力度。规范职称评审程序,统一基层单位量化评审办法,突出教师教学能力和业绩。深化职称评聘办法,改变按人设岗现状,强化聘任制,破除终身制,以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创造一个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环境。
(四)深化教师培养体制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素质。
21.落实教师专业成长规划。教师是专业成长主体,教师个人制订和实施专业成长规划,可有效地调动教师自我成长积极性和 主动性。教师全面审视自身专业素质,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专业成长目标。教师通过自主学习、同伴互助、校本、专题培训等多种途径,提升专业精神、知识、技能,达成专业成长目标,增强教师的事业成就感。
22.积极组织教师教育教学竞赛活动。要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搭建教学竞赛平台,加大对竞赛结果的 运用,提高教师的参与积极性,让有能力的教师能脱颖而出。
23.推进名师培养工程。启动名师培养工程,以严谨的评审引导和激励教师专业成长的积极性,以严肃的考核保障和促进名师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科学设置教师专业成长目标体系,拓宽教师专业成长空间。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和推动全市教师整 体素质向更高层次发展。
24.开展教师专业化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整合本地资源,建立教师培训、教研协作机制,促进教师培训、教研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科学设置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保证培训教学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培训管理水平,开发全市统一的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建立教师个人信息、专业成长、培训数据库。加强对培训基地学校建设,在全市挑选一批教育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教师队伍强的中小学校作为教师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中小学校的基础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发挥学科和区位优势,发展校本研训的协作体。
(五)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25.严格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实行划片入学,完善随机派位招生入学方式,解决择校热问题。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 试方式选拔学生, 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26.积极化解城镇大班额。不断完善城乡学校专项规划,保障城乡学校用地,确保学校建设资金,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合理建设 农村学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按学校、分年级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现有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从2017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一律按标准班额招生,学位不足的要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过渡性解决;对其他年级也要逐步实现标准班额,并进行动态管理避免反弹。
27.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试点方案。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制定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试点方案,对市 城区和县市区中等职业教育推行攻坚计划,增加学位,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对普通高中实行阳光招生,取消择校生,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初中的办法。
(六)深化中小学德育教育体制改革,创建德育教育新模式。
28.改革德育教育模式,大力开展以养成教育为核心的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 以课堂教学、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为抓手,实现养成教育内容的系统化、落实的具体化、开展的常态化,构筑“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家庭、学校”四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全面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中小学养成教育“衡阳模式”,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系统全面的“养成教育”德育体系。
(七)深化教育信息化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
29.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安排,以建设“数字衡阳”和教育强市为目标,以基础能力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加快应用为着力点,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尤其是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的积极性,加快进 度,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抓好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定改革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要求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分步推进,抓好改革试点,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
(二)凝聚改革合力。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凝聚相关部门改革共识,积极支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创新的改革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协调,采取联合调研、部门会商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教育改革重大问题。发挥人大、政协等组织监督、促进作用,发挥教育学会、协会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鼓励基层学校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探索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不断增强教育综合改革内生动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教育综合改革的理念、意义和政策措施,争取各方理解支持,为改革营造 良好舆论氛围。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让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参与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媒体深度参与宣传报道教育改革的机制,完善教育改革新闻发布制度,引导新闻媒体集中力量宣传教育改革中取得的重大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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