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12312345/2016-00534 | 统一登记号 | HYCR-2016-01020 | 文号 | 衡政办发〔2016〕19号 |
公布时间 | 2016-07-04 | 来源 | 衡阳市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衡政办发〔2016〕19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2015—2017年农村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衡阳市2015—2017年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衡阳市2015—2017年农村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信息化及互联网+的重要内容,是基本民生工程,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促进通信普遍服务,消除城乡数字鸿沟,改善民生环境,有利于促进农村农业信息化发展,推动农村农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制定2015—2017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全国信息消费试点市为契机,以“提升新标杆,打造升级版”为总要求,围绕“宽带中国”国家战略和衡阳信息化规划,将信息基础设施与水、电、路一样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把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过硬措施,抓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全市农村光纤全部进行政村,农村无线网络全覆盖,促进全市 “四化”同步发展,为全市“三农”发展和全面小康建设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截至2014年底,全市4886个行政村中,已通光纤行政村数为438个,4G网络覆盖率达45%。2015—2017年,全市计划新增4448个行政村通光纤,全市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100%;计划新建及改造基站4620座,全市乡镇4G网络覆盖率达100%。
2015年:新建和改造基站1435座,全市乡镇4G网络覆盖率达60%,新增1526个行政村通光纤,全市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40%。
2016年:新建和改造基站2070座,全市乡镇4G网络覆盖率达85%,新增1447个行政村通光纤,全市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70%。
2017年:新建和改造基站1115座,全市乡镇4G网络覆盖率达100%,新增1475个行政村通光纤,全市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100%。
(二)县市区任务。
单位:个、座
(三)通信企业任务。
1.衡阳电信。投资8亿元,对4448个行政村进行光网改造,主推全部行政村村村通光纤,有线网络接入达20M。搭建12316云平台,向农民推出农技宝4000个,建设4G基站1664个。
2.衡阳移动。投资3.3亿元,建设及改造4G基站1653座,城乡4G覆盖率达99%,光纤宽带覆盖实现城区100米、乡镇200米、行政村500米接入能力,新增光纤入行政村198 个。
3.衡阳联通。投资3.2亿元,建设3G、4G基站2200座,乡镇3G+4G 覆盖率达100%,新增光纤入户30万户。
4.衡阳铁塔。投资10亿元,兴建及改造基站4620座。
(四)建设标准。
1.乡镇4G网络建设标准。实现全市所有乡镇4G信号连续覆盖,满足乡镇移动通信网络高速接入要求。
2.行政村通光纤标准。入村光缆终端设备设置在村委会、村学校、村卫生所等适当位置,并在行政村范围内至少新发展10户光纤入户,每个行政村光纤网络上行带宽不低于500M,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20M以上,互联网普及率45%以上。
3.城镇光纤入户国家标准。为GB50846和GB50847两项国家强制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把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三农”工作重要事情来抓,作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来推动,市成立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经信委,经信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本地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推进工作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真抓实干具体抓,全力推进三年行动实施。
(二)要强化国家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文件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强制标准,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和住建部门要在施工图设计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严格把关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完善规划建设和验收备案等工作机制,解决光纤入小区难。二是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宽带网络设施和基站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解决基站选址落地难。三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中,同步安排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内容。
(三)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一是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通信企业要向上级公司争资跑项,加大对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三年行动计划投入。二是发改、经信、科技、农委、财政等部门和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运营商要积极助推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和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安排专项资金。2016年—201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补贴和奖励;各县市区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偏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及奖励。四是在选址、征地、报建、环评、用电、小区进入等予以政策支持。
(四)要抓好规划环评工作。规划、国土部门,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住宅或其他重大工程予以配套规划;铁塔公司要会同电信、移动、联通等编制全市农村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与全市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报经信、规划部门批准。环保部门要加快环评进度,新建基站要做好环评和环保验收工作,加强基站电磁辐射监测,确保基站电磁辐射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五)要优化政务施工环境。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缩短审批时长,优先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建设用地审批、环评手续。二是对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三是小区物业公司和房屋管理等单位和个人不得就接入小区信息基础设施签订垄断性排他协议。四是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严禁各乡镇、村组及个人向通信企业收取国家、省、市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类行为予以通报。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恶意扰工阻工、漫天要价、收取“协调费”等违法犯罪,共同为农村信息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六)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和新闻单位负责做好公众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大对基站设置、电磁辐射等知识宣传,环保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以及通信企业也要提供相关科普知识及案例,消除公众误解及恐慌心理,提高公众认知度,做到正面宣传。
(七)要坚持调度督查考评。要落实工作责任,将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资金落实、环境优化等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强化督查、督办、考核、通报。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经信委、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进行督查、督办。经信部门要做好经常性调度、协调、考评通报工作。每月底各县市区和通信运营商要向市经信委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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