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12312345/2015-12103 | 统一登记号 | / | 文号 | 衡政办发〔2015〕31号 |
公布时间 | 2015-09-22 | 来源 | 衡阳市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衡发〔2015〕4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5〕5号),设立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牌子),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增加职能
衡阳南岳机场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协调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八)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的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以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负责起草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十一)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市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对市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组织专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
(十二)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工作的法律服务,协调处理与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相关的法律事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2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纪要起草、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性会议的审核。
(二)秘书二科。
负责常务副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有关公文,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三)秘书三科。
(四)秘书四科。
(五)秘书五科。
(六)秘书六科。
(七)秘书七科。
(八)秘书八科。
(九)秘书九科。
以上7个秘书科的职责是:
负责副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有关公文,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十)机要文电科。
负责文电的收发运转及公文的起草、审核和印制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和文书档案、印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
(十一)政策研究科。
负责牵头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负责起草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起草市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政策性文件;负责市政府工作的对外宣传和交流,联系新闻单位。
(十二)调研科。
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市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牵头组织市政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市政府系统调研、理论及综合性的文稿起草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组织专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编发相关内部刊物和资料。
(十三)综合科。
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市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办机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办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分解、综合和迎检工作。
(十四)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办理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报告市政府;负责全市重点民生实事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宣传、培训、演练;承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事项,督促有关事项落实;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及运用等工作,并督促做好应急预案修订、管理、报备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综合协调、文稿、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
(十六)信息科。
负责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
(十七)建议提案科。
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催办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来文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联络工作。
(十八)安全生产科。
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综合和督促检查;承办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督查督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十九)机场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机场管理办公室)。
代表市政府协调监管衡阳南岳机场公司资产,协调解决机场运营有关问题,协调机场的航线开辟和市场开发等工作。
(二十)法制科。
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工作的法律服务,协调处理与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相关的法律事宜。
(二十一)电子政务科。
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负责规划、实施和管理办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机关办公业务信息化服务;负责办机关决策服务系统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存储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保障工作。
(二十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办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办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负责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四)行政科。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建设的统一规划、管理;负责办机关国有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议室管理等工作。
(二十五)财务科。
负责办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工作;监督直属单位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情况。
(二十六)车管科。
负责机关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确保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负责驾驶员的安全、作风、纪律教育,参与有关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理。
(二十七)信访科。
负责市政府上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府机关来访人员的疏导劝解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办、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调研。
(二十八)保卫科。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治安联防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市政府正常办公秩序。
(二十九)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指导市政府系统、各县市区政府值班工作;分流群众咨询、投诉电话,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群众诉求;负责一般突发事件协调及信息报送工作,传达落实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调度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室及小型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95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7名,市政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各l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2名。
市政府领导同志编制(行政编制)单列,按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办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人员只出不进。
五、其他事项
撤销市机关服务中心。
六、附则
本规定由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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