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12312345/2015-12128 统一登记号 / 文号 衡政办发〔2015〕14号
公布时间 2015-07-09 来源 衡阳市政府 信息有效期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衡阳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衡阳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4—2016)〉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60号)精神,为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满足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确保2017年底前如期完成《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确定的各项攻坚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一)普职协调发展。确保全市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所数大体相当,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大体相当,确保初中毕业生普职合理分流。

  (二)耒阳市、衡山县政府重点办好一所示范(骨干)公办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水平达到湖南省示范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祁东县、衡阳县、常宁市职业中专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争创省卓越学校;衡南县、衡东县职业中专整体搬迁到园区办学,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升服务能力。

  (三)形成政府统筹、中心实施的职业培训格局。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县域内职业培训项目和经费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

  1.确保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所数及办学规模大体相当。科学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有序撤并条件差、规模小、质量低的高中阶段学校,到2017年底,全市普通高中调减到45所左右。优化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鼓励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区域内办学资源,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布局。

  2.确保初中毕业生普职合理分流。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科学核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确保到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比例达45%以上,2017年达50%。确保到2016年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1200人,县市重点举办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3000人。

  (二)改善办学条件。

  1.提质改造校园环境。把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按照事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分步骤、高标准提质改造校园校舍,完善师生生活和体育运动设施,充实图书资料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公共教学设备,确保区域内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条件至少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至少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标准,部分条件较好的公办中职学校达到湖南省卓越中职学校建设标准。在全市遴选建设4所省级卓越校、9所市级卓越校。

  2.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满足实践教学必需的校内外实训基地。2017年前,县市政府重点举办的中职学校要根据本校重点建设专业、专业群建设2—3个实训设备配置水平较高、功能齐全、融生产、教学为一体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设备总值生均5000元以上,年产值100万元以上。各中职学校每个专业均与区域内至少1家规模企业或龙头企业共建1个校外实训基地。

  3.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成网络全覆盖、硬件配置合理的校园网和交互式教育教学应用及管理平台。所有教师要掌握制作多媒体课件的基本技能。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中、高职院校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合作,针对产业升级快、岗位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名师课堂”、“专递课堂”,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量身定做一批优质专业教学资源。

  (三)特色专业建设。

  1.优化专业、专业群布局。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和专业群布局。积极引导学校增设产业发展急需、就业前景好的专业,调减基础条件薄弱、办学质量差的专业,整合专业基础相近、办学效益不佳的专业,避免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形成定位准确、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建设格局。到2017年底,全市重点立项支持10个涉农专业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特色专业建设。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全市立项重点建设15个左右具有区域行业产业特色的专业群。到2017年底,各校特色专业群在校生规模达到60%以上,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2.健全特色专业产学融合发展机制。各县市政府要将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纳入县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育人才;支持学校参与区域龙头企业、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推动校企共建一批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推进特色专业深度融入产业发展。建设好县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要求基地内学校与园区骨干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中心、综合性培训中心和科研中心,成为新技术、新产业的孵化基地。

  3.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各职业学校要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调整专业定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市每年选择3—4个骨干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的现代学徒制模式,零距离培养产业升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推进校企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开展6—8个市级中高职衔接项目试点,开发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实现中职学生就业有路、升学有门。加强课程体系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构建适应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课程体系。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

  (四)教师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县市政府要按照“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施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市政府每年单列100名计划用于培养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实施专业领军人才特聘计划,要将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县域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学校为每个特色专业设立1—2个特聘岗位,引进急需的专业领军人才。县市政府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紧缺专业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充实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团队。

  2.继续实施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建立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基地,确保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2个月以上。依托区域内本科高校、高职学院和骨干企业建设15个示范性教师培训基地,确保全体教师每5年轮训一次,整体提升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学的专业化水平。县市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重点举办的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80%。

  3.推进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建设。县市政府要支持学校组建1—2个由专业领军人才任首席名师、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业一线专家任教学名师、青年教师为成员的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围绕专业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改造、推广,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组建由专业领军人才为首席名师、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业一线技术专家为成员的名师工作室,每年遴选建设10个左右市级示范性名师工作室。

  (五)统筹职业培训资源。

  1.完善统筹运行机制。依托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中心实施、群众受惠”的运行机制,健全由县级职教中心统筹职业培训计划和经费管理、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为主实施职业培训的机制。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区域内职业培训项目和经费的比例至少达到60%。

  2.健全职业培训网络。优化调整职业培训机构,合理布局乡镇农校和社区学校,将县级职教中心建成县域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性平台,组织优质职业院校教学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推进培训项目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要求,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到2017年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推进现代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制定并落实衡阳市“蓝领精英人才三三三计划”,即到201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着力培养30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30名技能大师,建设3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项目和进度安排

  (一)调整和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  

  (二)改善办学条件  

  (三)特色专业建设。

  (四)教师队伍建设。  

  (五)统筹职业培训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县市政府是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层层分解、落实攻坚责任,确保攻坚任务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攻坚计划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对应相关目标任务牵头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落实相关责任,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保攻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已有的职业教育政策性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新增财政教育投入、教育费附加向职业教育倾斜,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攻坚计划。此外,县级财政预算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攻坚项目建设。严格按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农村中职学校生均经费。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建设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县市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全额配套。建立并实施攻坚计划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公告和预决算公开制度。

  (三)完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区域内的龙头企业与农村中职学校合作办学,每所学校所开的每一个专业要与至少1家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合作。落实接收职业学校师生顶岗实习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企业技术岗位数和在职员工数的10%分别安排学生和教师顶岗实习。积极搭建校企协同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将职业学校纳入技术创新体系,实现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与技术教育同步,新技术产业化与新技术应用人才储备同步。引导学校通过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加快产业技术进步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建立完善校企合作激励补偿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职工培训、实训设备购买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四)实行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分年度确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目标,逐级逐部门分解攻坚任务与责任,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是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攻坚计划实施进度过程监管和工作成效公示制度,由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定期分县市发布上一年度的攻坚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和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建设教育强县评估验收及创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有关部门履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职责的督导。2017年底组织对全市农村中职攻坚工作进行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攻坚未能按时完成的县市要责令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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