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12312345/2015-12155 | 统一登记号 | / | 文号 | 衡政办电【2015】1号 |
公布时间 | 2015-01-08 | 来源 | 衡阳市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衡政办电【2015】1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月4日召开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政办明电〔2014〕191号),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是国家的重大民生工程,按时完成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是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省、市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目前,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要在1月底完成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务,在春节前确保2015年农村饮水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作为硬承诺、硬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每个项目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一名县水利局班子成员、一名乡镇领导和一名技术人员包干负责。
二、凝聚力量,全面加快工程进度。各县市区要迅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各地要抢抓晴好天气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采取增添施工设备、优化施工组织、增加施工队伍以及24小时三班倒施工等超常规措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对已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发挥效益。
三、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各县市区要督促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监管,加强施工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从监察、发改、财政、卫生、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工程建设的程序进行把关,确保工程不因赶工而违规操作、不因争工程施工而造成信访案件。
四、加强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将于近期派出督查组,采取现场督查和入户调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到饮水安全工程现场进行督促检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要派员驻点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工作调度,实行两天一统计、一周一通报,强力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1月底,市政府将派出由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各县市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和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开工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对排名最后的县市区和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将依照相关程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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