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12312345/2014-11183 | 统一登记号 | 文号 | 衡政办函〔2014〕44号 | |
公布时间 | 2014-09-26 | 来源 | 衡阳市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衡政办函〔2014〕44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衡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4月18日至22日,由市环保局、畜牧水产局、水利局3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市政府督查室全程参与,组成3个督查组对我市2014年有项目任务的12个县市区和松木经济开发区实施衡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进度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督查,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都高度重视,3个督查组均在规定的时间段深入县市区,实地查看了一批工业工程、畜牧污染整治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查看了相关资料。从督查了解情况看,自今年年初市政府作出实施“一号重点工程”决定,并下发《衡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都积极启动了相关工作。
一是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市区和松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应成立了以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并设立了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二是印发了实施方案。各县市区都以省、市人民政府实施方案为蓝本,结合自身实际编制了本县市区《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项目库,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
三是多方式推动工作开展。珠晖区采用鼓励畜禽养殖户就地转产改造的方式,逐步破解畜禽养殖企业搬迁资金缺口大、无法启动的难题,率先划定了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石鼓区财政制定了湘江保护和治理资金筹措方案,并将该项工作列为区委、区政府“两办”督查室的重点督办内容;衡阳县自加压力,要求集中力量将湘江干流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在今年之内全部淘汰搬迁到位;衡南县建立了饮用水备用水源,在耒水划定了3300米的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祁东县充分利用县里主流媒体对湘江保护和治理进行专题宣传,并更换了20余块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标志标牌;常宁市先行制定了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工作;衡东县、石鼓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集中调度,并深入现场督查调研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衡山县、衡东县、衡南县分别与相关部门和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任务分解落实;耒阳市、衡东县财政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转。
二、项目开展情况
全市列入2014年度第一批下达实施的项目共计100个,目前已完成项目27个,正在实施项目51个,未启动项目22个。其中:
珠晖区项目共计19个,已完成3个,正在实施15个,未启动1个,动工率94.7%。
雁峰区项目共计3个,正在实施2个,未启动1个,动工率66.7%。
石鼓区项目共计4个,正在实施3个,未启动1个,动工率75%。
蒸湘区项目共计2个,已完成1个,正在实施1个,动工率100%。
南岳区项目共计1个,正在实施1个,动工率100%。
松木经济开发区项目共计2个,正在实施1个,未启动1个,动工率50%。
衡阳县项目共计15个,已完成8个,正在实施4个,未启动3个,动工率80%。
衡南县项目共计7个,正在实施4个,未启动3个,动工率57.1%。
衡山县项目共计4个,正在实施3个,未启动1个,动工率75%。
衡东县项目共计6个,已完成1个,正在实施4个,未启动1个,动工率83.3%。
祁东县项目共计9个,已完成4个,正在实施3个,未启动2个,动工率77.8%。
常宁市项目共计21个,已完成7个,正在实施7个,未启动7个,动工率66.7%。
耒阳市项目共计7个,已完成3个,正在实施3个,未启动1个,动工率85.7%。
白沙洲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暂无项目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高度不够。部分县市区政府及其直属相关部门对湘江保护与治理的目标任务的落实思想还不够坚定,没有具体保障措施,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的思想。部分项目业主尤其是拟淘汰的养殖场业主也存在“政府给钱就拆,政府不给钱就不拆”的观望情绪,有的淘汰项目业主甚至存在等风头过后又恢复生产的心理。
二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耒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目前选址仍未最终敲定,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难度很大;雁峰区车江铜矿尾砂库尾砂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已下拨近一年、衡南县原洲市乡冶炼厂含砷废渣综合处理工程专项资金已下拨近两年,但目前这两个项目仍未动工;第一批下达的9家畜禽养殖淘汰项目任务目前启动的仅3家,还有衡东县石湾鹏辉养殖场等6家未启动。
三是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政府组织调度力度欠缺,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靠环保、畜牧水产两个部门来推动,推动力明显不够,没有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参与”的工作氛围,缺乏政府牵头、高层调度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是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不够。各县市区普遍存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建设不完善,没有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机制的现象。部分县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设有排污口、非法采砂的现象。
五是项目资金严重缺乏。部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关闭淘汰项目的专项资金已拨付至县市财政,但财政却没有或者是仅拨付了小部分资金到项目单位,导致这些项目实施资金缺口较大,无法启动;各县市区畜禽养殖淘汰项目补偿资金尚无法落实,项目推进难度较大。
六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大。我市对市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宣传工作还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没有在全市形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的浓郁氛围。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共同拿出一套宣传策划方案,实行分阶段、分重点的多种形式的立体宣传态势。
二是尽快确定标准。建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养殖业区域发展规划》和《养殖业粪污治理规划》,明确禁限养区,作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实施参考标准。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建议各县市区加大项目包装力度,积极向上级各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各县市区财政要尽快将上级政府已下达的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上。
四是完善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制。要建立各类项目对口调度机制。建议环保、畜牧水产、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四个部门逐月对各自对口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跟进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每月30号前将调度情况汇总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高层面调度工作,加强县直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五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建议各县市区财政安排一定经费,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建设。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入摸底,坚决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非法采砂等威胁安全饮水的设施和行为。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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