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12312345/2013-03037 统一登记号 文号 衡政办发〔2013〕13号
公布时间 2013-11-09 来源 衡阳市政府 信息有效期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衡阳市旧城区提质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发〔2013〕13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衡阳市旧城区提质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2013年衡阳市旧城区提质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13年在前两年示范片区改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标准、注重配套,全面实施旧城区改造和设施建设。为保证旧城区全面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的有序推进,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拆违腾地为突破、以道路改造为抓手、以设施配套为核心、以美观舒适为目标,全面改造旧城区道路,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大力整治违章建筑,规范统一标识标牌,主次干道管线下地,五小设施遍地开花,户外管线全面规整,临街建筑“穿衣戴帽”,达到“路平、沟通、灯亮、美化、绿化、油化”的效果,将旧城区打造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街面规整、色调和谐、宜居幸福的新街区。

  二、改造范围和面积

  本次改造重点为前两年改造范围外的旧城区域,改造内容包含旧城区道路改造、给水排水改造、管网下地、拆违及小游园、小绿地、小广场、小公厕、小停车场等设施建设。

  (一)片区改造

  经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市城乡规划等单位核定,今年计划改造15.944平方公里,其中市财政补助面积10.505平方公里(扣除企业、厂矿、学校及新型成熟小区等面积),具体如下:

  石鼓区:计划改造面积3.68平方公里,其中财政补助面积2.351平方公里。

  分东西两片,其中东片,北起雁北监狱,南至湘江,西起五一路,东至衡阳化工厂;西片,北起虎形山公园南,南至蒸水,西起西外环,东至蒸湘北路。涉及2个街道,共11个社区、(扣除了雁北监狱、雅士林欣城、华源市场、永兴家具城、电信局、蒸水1号、耀兴华瑞园、农田、水塘面积等)。

  雁峰区:计划改造面积4.926平方公里,其中财政补助面积2.324平方公里。

  改造区域分为南、北两片,北片:北起解放路,南至雁城路,西起蒸阳南路,东至湘江南路;南片:北起市五中,南至规划中五星路,西起蒸湘南路,东至湘江南路。涉及2个街道,共17个社区(扣除了中心医院面积、黄巢公园、自来水公司、衡阳师院、成章中学、云沙诗意、电缆厂、农田、水塘面积等)。

  蒸湘区:计划改造面积3.258平方公里,其中财政补助面积2.702平方公里。

  北起解放路,南至衡州大道,西起西外环,东至蒸湘南路,涉及2个街道,共12个社区(扣除了衡阳名郡、95338部队、中天星城、香榭丽舍、广播电视大学、中泰峰境、第二精神病医院、熊倪跳水学校、市六中、锦绣雁城面积等)。

  珠晖区:计划改造面积4.08平方公里,其中财政补助面积3.128平方公里。

  改造区域分为北、中、南三片。其中北片:北起建湘厂,南至京广铁路,西起衡机里,东至苗圃街道;中片:北起东风南路、南至湘江,西起龙家坪路,东至415卫校;南片:北起湘江三桥,南至华联社区南,西起华联社区西,东至京广铁路。涉及5个街道,共13个社区(扣除铁路供应段、铁一小、中铁二十五局第二工程公司、玄碧塘小学、广州军区汽车营、农田、水塘、空地、冶金厂区、冶金学校医院、成龙职业技术学校、轧钢厂职工小学、轧钢幼儿园、星火科技学校、永昌驾校、飞行大队油库、苗圃公园、铁路、棚户区、空地面积等)。

  (二)拆违

  经各城区摸底上报,市住建局实地查勘、核实、测量,四城区社区内合计拆违110处,计15848.3平方米(各区详表附后)。其中:

  蒸湘区,38处,7286平方米;

  珠晖区,28处,2490平方米;

  雁峰区,36处,2660.3平方米;

  石鼓区,8处,3412平方米。

  (三)五小设施建设

  经各区摸底上报,市住建局现场核实,拟对各城区社区范围内闲置空地、荒地及拆除违章建筑后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五小设施”。四城区片区改造范围内合计新建“五小设施”108处,面积22409.3平方米,其中:小广场8处,面积4406.7平方米;小游园23处,面积4891.4平方米;小绿地49处,面积7676.4平方米;小停车场20处,面积5124.8平方米;小公厕8处,面积310平方米(各区详表附后)。

  各区情况为:

  蒸湘区,29处,6922平方米;

  珠晖区,21处,4930平方米;

  雁峰区,32处,6967.3平方米;

  石鼓区,26处,3590平方米。

  三、工作机制

  (一)示范片区改造实行城区责任主体负责制,对片区进行全面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工程量清单(包括道路、绿化、路灯、配套设施及“穿衣戴帽”等),编制实施方案和预算资金。各城区要成立示范片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并安排专人上传下达,每半月报送一次进度及工程完成情况。

  (二)市住建局负责审定片区改造实施方案,并指导、督促和牵头评审各城区示范片区改造工作;每半月出版一期简报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程进展;日常监管和竣工验收拟以辖区居民代表为主体。

  (三)市财政局负责审定项目资金预算,及时拨付市财政补助资金。

  (四)各管线单位要以“谁家孩子谁家抱”为原则,积极配合各城区政府片区改造同步施工。

  (五)片区改造工作及后期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各城区政府年度考核。

  四、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片区改造资金,市财政按800万元/平方公里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在片区改造项目预算经市财政评审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8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五、时间要求

  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底至2013年9月底。

  前期准备(5月15日—5月18日)。对片区范围内需改造的下水道、门店招牌、路铭牌、临街防盗网、需规整管线前期摸底情况进行全面核定,登记汇总成册。

  宣传发动(5月19日—5月25日)。一是做好门店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统一标识牌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争取门店经营业主的支持。二是做好单位宣传工作,对改造范围内单位特别是临街需进行立面美化亮化单位的宣传衔接协调力度,力争各单位特别是临街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做好管线下地单位的协调工作,要求其积极配合和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做好居民宣传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响应,对于临街防盗网突出居民户和下水道老化严重等重点居民户,要逐一上户做工作,力求做深做实做透。

  组织实施(5月25日—9月底)。5月25日至6月初,完成拆除违章建筑及临街面居民楼防盗网工作;6月初至7月中旬,完成下水道疏浚改造、管线规整下地,同步进行五小设施建设;7月中旬至8月底,完成道路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临街建筑“穿衣戴帽”;8月底基本完工,9月初进行竣工初验,9月初至9月20日对初验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9月底全面完工,竣工验收。

  六、改造内容和标准

  (一)道路改造

  路面:路面采用C25以上商品砼或者沥青砼,砼厚度≥20cm,沥青砼厚度≥9cm,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路面平整,无积水、无坑洼,宜于行走。

  人行道:人行道平整,宜采用火烧板铺装,厚度≥2cm,道板无松动、残缺;具备条件设置停车位的必须设置,人行道基础应浇筑砼基层,厚度≥18cm,适当降低路缘石高度至6cm,便于上下车。路缘石宜采用预制混凝土或麻石,砼路缘石强度不得低于C30,路缘石厚度不低于10cm,应以干硬性砂浆砌筑,砂浆饱满、厚度均匀、砌筑稳固、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顺,平缘石应平顺不阻水。

  排水工程:片区内所有的化粪池应清淤,下水道要全部疏浚,管径不够的要扩容,原则上新铺下水道管径应≥400mm,管道坡度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溢,井盖平整齐全。

  (二)配套设施完善

  1.绿化:见缝插绿,应栽尽栽。要充分利用边角地、拆违地等空地见缝插绿,倡导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绿化要集生态性、观赏性、休闲性于一体,要乔灌草结合。对既有绿化管护到位,要进行除草、杀虫、剪枝,并及时补种,不能缺株、死株、少株。

  2.消防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原则上室外消防栓不低于120米/个,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

  3.环卫设施:每栋居民楼出入口不少于1个,每个楼梯口垃圾桶不少于1个。

  4.路灯:公共活动区域和居民楼道都要安装路灯,路灯照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阅读亭(栏):阅读亭(栏)按每个社区不低于15块的标准,且美观大方。

  6.路铭牌:片区内道路要规范命名,制作路铭牌,并统一标准、材料。

  (三)片区环境整治

  1.拆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应坚决拆除。对于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物及广告牌要做到还道于民,对拆除后具备条件建设“五小设施”的场地要因地制宜进行建设。

  2.占道经营及摊担管理:片区道路及公共场所不能占道经营、堆物、门店外摆、吊挂;不能占道搭设灵堂、拱门、气球或者占道举办展销、演出、展览等活动;摊担应规范合理布局,限时段、限地段;要坚决取缔马路农贸市场。

  3.环境卫生:片区道路及公共场所不能存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乱倒乱吐、污水横流等现象;路面无积尘泥沙;公厕达到“七无六净”标准;各类“牛皮癣”应坚决清除,禁止乱涂写乱张贴;餐饮店油烟直排影响环境美观和居民生活的,要妥善处理,考虑油烟下地等措施。

  4.管线整治:改造范围内主次干道管线要全部下地,非主次干道的管线要分类规范整理,不可强弱电混合。管线布设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能遗留安全隐患。各类管线整理要做到“分类成束、布设成线”的要求,采用高品质套管进行规整,提高施工整齐度。管线规范由各城区政府牵头,各管线单位配合。

  (四)临街建筑“穿衣戴帽”

  1.外墙清洗粉刷:对外墙涂料剥落、颜色变暗的建筑物要重新刷外墙漆,刷漆前要对破损墙面打底抹平;对污损的贴砖外墙要进行清洗,确保墙面色调和谐一致,焕然一新。提倡有特色的对墙面进行文化创意设计。

  2.外墙规整:临街立面防盗网、遮阳棚、空调外机罩要拆旧换新,统一颜色、标准、材料,防盗网应为镶嵌式。

  3.门店招牌:临街立面标志标牌要统一颜色、统一标准、统一尺寸、统一材料。

  (五)五小设施建设

  小广场:尽量采用天然材料,有特色,采取艺术性铺贴,并布置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

  小游园:合理布置游步道和休闲座椅。

  小绿地:因地制宜利用空地及拆违建绿,乔灌木草皮结合,黄土不露天,观花与赏叶结合。

  小停车场:具备条件的提倡建设生态停车场,合理划定车位。

  小公厕:统一标准,美观实用,外形应融入周边环境。

  (六)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应设立公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内容、质量责任人、群众监督员、工期、监督电话等,要采用围挡作业并设置警示标志。建筑垃圾、渣土不能乱堆乱倒、污水不能随意排放,垃圾要日产日清。要防止噪音扰民,不得在晚上10:00至次日6:00施工。

  附件:1.2013年衡阳市旧城区提质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验收评分标准

  2.1蒸湘区旧城区“拆违”摸底情况登记表

  2.2珠晖区旧城区“拆违”摸底情况登记表

  2.3雁峰区旧城区“拆违”摸底情况登记表

  2.4石鼓区旧城区“拆违”摸底情况登记表

  3.衡阳市旧城区“五小设施”建设摸底情况汇总表

  3.1蒸湘区旧城区“五小设施”建设摸底情况登记表

  3.2珠晖区旧城区“五小设施”建设摸底情况登记表

  3.3雁峰区旧城区“五小设施”建设摸底情况登记表

  3.4石鼓区旧城区“五小设施”建设摸底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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