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12312345/2013-03042 统一登记号 文号 衡政办电〔2013〕36号
公布时间 2013-11-09 来源 衡阳市政府 信息有效期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尽责履职安全发展”大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尽责履职安全发展”

大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电〔20133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企业和市属重点企业:

        《衡阳市“尽责履职 安全发展”大培训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7

 

 

衡阳市“尽责履职安全发展”大培训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衡发[2011]13号)等文件,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尽责履职 安全发展”大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安全发展战略,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有效增强安全意识为重点,以认真开展安全培训为抓手,着力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活动领导

        市政府成立“尽责履职 安全发展”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志刚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六生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欧杏、市政府办副主任张少华和市安监局局长雷雨时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雷雨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安全培训

        1、培训组织

        此项培训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安监局具体承办,市财政解决相关费用。

        2、参培人员

        一是县乡政府领导干部。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

        二是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行管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安监、煤炭、住建、国土、交通、公路、海事、消防、交警、质监、教育、农机、商务、旅游等14个部门的主要领导。

        二是工业园区领导。白沙洲、松木、高新及其他省级工业园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3、培训时间

        第一期:县处级领导和重点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201348日—10日,16学时;

        第二期:县市区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2013411日—13日,16学时。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1、培训组织

        此项培训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安监局具体承办,由市财政解决相关费用。

        2、参培人员

        一是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全市所有煤矿、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冶金企业以及中石化、中石油、天然气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是涉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较大规模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含城市客运、物流、水上交通、车站)、消防重点单位(包括宾馆、商场、综合市场等)、旅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三是工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全市机械、轻工、二轻、建材、电子、纺织、医药、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自来水和烟草公司市县两级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3、培训时间

        第三期: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2013415日—17日,16学时;

  第四期:涉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2013418日—20日,16学时。

        第五期:工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2013422日—24日,12学时。

        (三) 分行业安全培训

        各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没有参加全市大培训活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由市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培训,5月底前完成,培训方案报市安委办备案。其中:

        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和监理单位安全培训;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交通运输、物流、车站、水上交通、城市客运等单位安全培训;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培训;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由教育部门具体安排。

        煤炭部门负责组织煤矿安全培训;

        安监部门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企业安全培训;

        安监、工商和房产部门联合组织对装饰装潢、户外广告、空调安装、高层建筑户外清洗、密闭空间清理清洗(含城郊及干道旁清洗槽罐车的洗车场)等涉及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

        机械、轻工、建材等其他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全市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在45月份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企业内部全员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给员工授课。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督查。

        此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的集中培训,主要培训企业主体责任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的资质培训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四、授课安排

        全市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由市政府领导和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和安全生产专家授课辅导,并邀请部分县乡和企业介绍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期间还将组织分组讨论,所有参培人员均应认真做好讨论发言准备。

        各部门组织的分行业培训也应邀请相关领导、本行业领域专家授课辅导,确保培训质量。

        五、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均应成立 “尽责履职  安全发展”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周密安排部署,及时调度报告,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本次活动内容和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所属企业。

        二要加大督导力度、全程抓紧抓实。市政府将组织政府办、监察局、督查室、安委办等单位于5月上旬对各地区、各行业参加和组织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组织本行业、本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安全培训不力的部门和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组织本行业安全培训的部门除通报批评外,限期落实安全培训。

        三要科学严密组织,严肃培训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监、煤炭、公安、交通、住建、消防、旅游等7个部门应明确带队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安排、通知企业并带队参加集中培训。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接通知后,于41日前上报带队领导、联络员以及参培企业单位和人员名单。所有参培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个别因出国、住院等原因确需请假的应于开班前3天将请假理由和替补参培人员书面报市安委办并经市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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