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12312345/2013-03053 | 统一登记号 | 文号 | 衡政办函〔2013〕31号 | |
公布时间 | 2013-05-30 | 来源 | 衡阳市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通知
衡政办函〔2013〕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应急平台建设,根据《湖南省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通知》和《衡阳市“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公共通信资源为依托,搭建以市级应急平台为枢纽、以各县市区应急平台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平台为节点,建设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信息共享、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实现综合协调、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异地会商、辅助决策、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满足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二、建设内容
以应急值守、综合协调、应急指挥等为主要功能,建设完善应急指挥中心;以有线、蜂窝移动、卫星、集群等多种通信技术为手段,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以突发事件现场图像、语音和数据为主要传输内容,建设应急管理视频会议和图像接入系统;建设应急综合应用系统;以应急预案、空间地理信息、专家队伍、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等为重点,建设应急资源基础数据库。
三、建设要求
(一)时间要求:2013年6月底前,建好市级应急平台;2013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应急平台的规划论证和方案出台,2014年完成建设工作;市直已初步建成应急平台的单位,要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在今年底前通过技术改造或数据转换实现与省、市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二)场所要求:各县市区应急指挥中心场地原则上建在各级政府办公室,尽可能与视频会议、应急值守相融合。
(三)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湖南省应急平台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湖南省应急平台体系技术指标(试行)》、《省政府应急平台与市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要求》和《衡阳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县市区应急平台项目建议书》等技术规范建设应急平台体系。
(四)保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应急平台和小型移动应急平台保密管理,专人操作,提高应急平台运行的可靠性,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实现通信、网络、应用等多层次的整体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作为社会事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统一领导,统筹规划。要成立应急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快建设速度,确保按时按质建设好应急指挥平台。市电子政务办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应急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做好技术方案审批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加强经费投入。应急平台建设和运维需要资金较多,县市区要在财力、物力上重点保障,并将其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同时,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为应急平台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资源整合。以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为枢纽,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和“数字衡阳”的平台,整合各种应急资源,提高运行效率,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投入。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应急平台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和审核,专款专用,确保应急平台体系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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