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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12312345/2018-03383 统一登记号 文号 衡政发〔2018〕8号
公布时间 2018-10-17 来源 衡阳市人民政府 信息有效期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

                                                衡政发〔2018〕8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4号),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任务

  (一)查清查实土地底数。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调查任务,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及土地条件;组织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自然资源专业调查等专项调查。立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自然资源管理需求,统筹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农村空心房、开发区土地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各类自然资源分布情况摸底等相关调查。

  (二)完善调查管理制度。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国土调查制度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调查制度体系和技术方法。

  (三)推动成果共享应用。统一调查标准,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 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推动调查成果在各部门互通互用。强化调查成果深度开发,支撑和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及自然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

  第三次国土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8年10月上旬,市、县、乡、村层层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二)推动试点调查探索。2018年2—11月,先行开展试点调查工作,在调查内容、技术方法、组织机制、工作成本等方面深入探索,积累经验,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技术实施细则。

  (三)全面开展调查工作。2018年11月前,充分应用1:2000基础数据,全面推进国土调查初始库及工作底图生产、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具体调查工作。

  (四)汇总整理数据。2019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核查、成果汇总等工作,形成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基本数据。

  (五)发布应用成果。2020年前,完成成果验收,发布调查成果,建立完善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

  三、经费保障

  各地要将第三次国土调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国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国土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衡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

  (二)建立协调机制。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统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参与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财政、国土资源、发改部门要协调做好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址确认工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协调做好城镇村庄内部细化调查工作;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及时移交历史调查资料;发改、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开发区核准边界落实到国土调查成果中去;环保、林业、农业、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着力核准查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统计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件。

  (三)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分阶段实施与验收制度,本阶段工作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开展下阶段工作。完善分级检查制度,市、县、乡要层层控制成果质量。参与国土调初始库和工作底图生产的技术单位原则上应具有1:2000基础数据生产、国土调查等相关业务经验。建立培训考试制度,对所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及村级干部实行全方位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得从事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建立工作监理制度,严格过程监管和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度。注重新技术手段应用,着力提高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依法依规选取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队伍和项目监理单位开展国土调查各项工作。要落实保密要求,严格保护涉密资料和数据。要按时、客观、全面报送调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数据。要严肃廉政纪律,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监管。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深入宣传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衡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衡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彭玉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育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义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定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何小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承友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曾金国  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

          尹晓洪  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小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朝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九江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贞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良启  市移民开发局总工程师

          廖义伟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贤君  市统计局城调队长

          丁四海  市警备区后勤部助理

          蒋远翔  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蒋远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如因机构改革和人员岗位调整等原因变更单位名称、人员,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发布名单,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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