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安置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友爱安置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4】80号文和衡发改投【2015】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友爱安置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
2.3 规 模:投资额1155.4195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友爱安置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分2期通电,具体情况以现场工程进度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6月-2019年11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缴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清单等技术资料4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23210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5楼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734-29166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科创智谷写字楼3006
联 系 人:阳先生、曹女士
电 话:0734-319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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