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宝盖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19-12-20 11:45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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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宝盖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宝盖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EPC)已由 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2019]21号文批准建设,清发改招[2019]12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衡南县宝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南县宝盖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衡南县宝盖镇  
    2.3建设规模:教育大道及相关道路:长900米;排水管网:长200米;停车场:1000平方米及电力工程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万元(具体招标上限值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根据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投资概算审定为准)。

2.4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7招标范围:衡南县宝盖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服务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计(道路)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9年6月~2019年11月)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纪录。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均无在建工程;

3.5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以上;

3.6.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220日~2019年12月24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8.补偿费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补偿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1.联系方式  

 标 人:衡南县宝盖镇人民政府 

   址:衡南县宝盖镇

 系 人:刘媛 

电话(传真):19918641678   

 

   理: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翠竹路科创智谷1406室

    人:蒋先生

 电话(传真):150734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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