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新医院新院扩建项目经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9]2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扩建设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新医院改扩建设装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高新区祝融路11号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华新医院改扩建设装修项目工程,建筑面积为4667.5平方米,总共六层,仅在原建筑使用功能结构体系上进行适当装修,不改变其使用功能,不破坏原建筑功能、性质、结构体系、节能措施、消防设施(只适当进行优化设计)、防水措施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专业。
2.5工期要求:2020年4月10日前完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
2.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建设部80号令要求。
2.8招标范围:华新医院改扩建设装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本次招标活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按国家级省市相关规定配备。
3.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1接受银行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两种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账作废标处理。
6.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现金缴纳。
6.4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拍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开标时必须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0734-88510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科创智谷3007室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734-816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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