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雁新城B片市政道路项目(银雁路)、友爱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及高低压配电工程)及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1 16:33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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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雁新城B片市政道路项目(银雁路)、友爱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及高低压配电工程)及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5楼

  2.比选条件

  来雁新城B片市政道路项目及友爱安置房项目分别通过衡发改备[2015]213号文、衡发改招[2017]38号文在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阳市境内。

  3.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

  (1)来雁新城B片(北二环以北)以下9条道路:五一路(北二环-北三环)64米宽,2264米长;源湘路(蒸阳北路-滨江北路)43米宽,1946米长;后街路(北二环路-北三环路)30米宽,2700米长;松梅路(北二环路-北三环路)34米宽,1855米长;谢家路(银雁路-滨江北路)30米宽,785米长;江雁路(松梅路-滨江北路)30米宽,1579米长;金雁路(蒸阳北路-滨江北路)30米宽,2044米长;友谊路(五一路-滨江北路)22米宽,1100米长;七里井路(蒸阳北路-滨江北路)22米宽,1790米长;新增道路银雁路(规划路-滨江北路)14米宽,2896米长;投资额约6705.24万元。

  (2)衡阳市石鼓区来雁新城安置区新城镇化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69484.65m2,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8028.49 m2,建设净用地面积61456.1m2, 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60722.28m2。景观绿化工程投资估算1500万元,高低压配电工程投资估算1800万元。投资总额约3300万元。

  (3)湖南华侨城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规划总用地13.1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设计费用估算约1500万。

  3.3招标代理范围:项目施工(EPC总承包模式)、专项工程施工、监理、城市设计以及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4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的经营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和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登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专职人员。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并补充近三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网页截图、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5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网页截图、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5楼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734-2916686 1667095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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