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地平整及挡土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6 03:50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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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地平整及挡土墙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19]1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以耒阳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书确定招标人为耒阳市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地平整及挡土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东湾村(耒阳市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2.3 建设规模:场地平整土石方及挡土墙工程,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项目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具体以耒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施工部分达到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总体布局、确定标高、测量挖、填、弃土方量及挡土墙等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设计部分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4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

  3.4.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如投标申请人施工企业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资料须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同时使用CA锁下载招标文件)。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7.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4-4355966。

  10.设计补偿费

  10.1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方案补偿费。

  10.2 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耒阳市大市敖山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159734001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2号尚书房10栋1111室

  联 系 人:唐先生,QQ邮箱:2591956069

  电 话:0734-8167377,17382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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