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来雁新城A片市政道路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4]36号、衡发改备[2015]2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来雁新城A片市政道路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来雁新城。
2.3 建设规模:来雁新城A片(北二环路以南)以下道路:主干道:⑴五一路(草桥~北二环),64米宽,2964米长;⑵雁莱路(蒸阳北路-滨江北路)30米宽,1338米长;次干道:⑶合江套路(蒸阳北路~滨江北路),30米宽,1561米长;⑷来雁路(蒸阳北路~滨江北路),50米宽,1487米长;⑸建设路(蒸阳北路-滨江北路),22米宽,855米长;⑹后街路(建设路~合江套路),20米宽,1534米长,后街路(合江套路~北二环),30米宽,563米长;⑺松梅路(雁莱路~北二环),34米宽,1341米长。道路总长约11643米(最终以规划评审结果为准)。
2.4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
2.5 工期要求:109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期:24个月。
2.8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沿线工程管网(雨水、污水及电力电信、道路照明管网)、道路附属工程(含道路交通及绿化)等施工(以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完成过1个总长度不低于5km,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的类似市政道路路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I”。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8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4-823210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原为《衡阳市来雁新城A片市政道路项目》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予以退库或暂停的通知》(湘财金函〔2018〕19号)的相关要求,项目予以终止。终止前该项目已进入项目施工阶段,且部分工程量已完成。各投标人须全面配合业主处理好《衡阳市来雁新城A片市政道路项目》的前期遗留问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5楼
联 系 人:周俊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联 系 人:华恒
公司总机: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
代理部分机号:8955
传 真:0734-827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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