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山县2019年湘江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已由山发改[2017]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衡山县县城防洪堤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山县2019年湘江重要河段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江左岸衡山段。
2.3 建设规模:萱洲保护区、宝米洲保护圈、长开保护圈(部分)、乌石铺河段岸坡整治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5 工期:240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
2.7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由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 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项目经理可以与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款至3.7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 年3月19日~2019年3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其它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lba.hnsggzy.com)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11651)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至招标代理公司。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县县城防洪堤管理所
地 址: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望峰路八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联 系 人:华恒、肖飞
电 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
分 机 号:8955、8925、8915
传 真:0734-827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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