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金南第二小学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10:20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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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耒阳市金南第二小学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金南第二小学建设EPC项目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审批[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耒阳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耒阳市金南第二小学建设EPC项目;

  2.2建设地点: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金南居委会11组、13组;

  2.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

  2.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学校一所,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栋,综合楼、图书馆1栋,食堂、教职工宿舍1栋及其他配套辅助建筑,建设200米标准田径场1座、篮球场8个、羽毛球场8个等体育设施,并完成硬化、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4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2.6工期要求:(1)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5个月,运动场1个月)。

  (2)设计工期:设计30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6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8.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8.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8.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在网上进行报名。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牵头单位法人或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 投标经济补偿

  8.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8.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教育局

  地 址:耒阳市西湖路137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974772120 18073473566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 B5栋5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34-426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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