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南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0 04:35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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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衡阳市南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已由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2018】48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区政府投资及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南岳区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南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南岳区禹王路和南山路交汇口的西北角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衡阳市南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包含临时厨房、车库入口等的拆除,综合档案馆土建、装修、电气、消防、给排水及暖通工程。占地面积4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2.11平方米。

  2.4工期要求:12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衡阳市南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包含临时厨房、车库入口等的拆除,综合档案馆土建、装修、电气、消防、给排水及暖通工程。占地面积4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2.11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7招标控制价:6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网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

  3.3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8年6月-2018年11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 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纪录。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报名后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且递交投标文件,如不能参加开标会议且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投标截止5天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书面放弃函。投标人既没有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又没有在投标截止5天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书面放弃函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政银行衡阳分行

  账 号:94300301003902892900040

  5.4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衡阳市南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 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600元/套,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00元/套,售后不退(网上报名的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当日收取);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566296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南岳区档案局

  地 址:衡阳市南岳区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138734601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红湘路5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5474118

  传 真:0734-8167798

  邮 箱:11921161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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