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经衡高新发【2018】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衡阳高新区内;
2.3项目概况:衡高新发〔2018〕157号文立项批复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60807.33㎡[241.21亩:其中北地块71523.17㎡(107.28亩),南地块89284.16㎡(133.93亩)],总建筑面积约为705658.70㎡(具体以规划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审议意见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30728.30万元。
2.4招标范围: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5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2.7质量等级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衡阳市区域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如在衡阳市区域内有在监项目,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时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及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7名,监理员14名。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并提供近半年连续六个月(2018年6月-2018年11月)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包含:1)无骗取中标行为,2)无重大违约行为,3)未发生较大安全质量问题),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投标。
8. 开标时间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4-87993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二单元1303元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734-819105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