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04:05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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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招标单位: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债券发行规模: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6.5亿元。

  4、承销时间:自拿到监管机构批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承销费率上限:本项目年承销费率为4‰;

  7、债券期限:3年;

  8、付款方式:参照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承销协议》中的具体条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同时接受网上及现场两种报名方式。

  2、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  01日至2018年11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须将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递交到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处,不按此要求执行的单位网上报名无效,引发的问题后果自负。现场报名处所需纸质资料如下: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④企业营业执照;

  ⑤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

  ⑥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在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5、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 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同上;

  3、投标及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6747699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20号都市春天B栋12A12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4-8193575

  电子信箱:8272626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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