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大厦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商会大厦建设项目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8〕47号文件、高新发〔2018〕109号文件批准建设,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8〕35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具备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会大厦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衡阳高新区,西临晓霞南街,东临华新南路。
2.3项目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3344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295.5平方米(具体以规划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审议意见为准)。
2.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117000万元(最终以经财评审定的造价结果为准)。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方案设计优化5天,方案设计优化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咨询(二星)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中勘察、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中,不另计;中标单位对其出具的勘察报告、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文件负责)。设计及技术服务范围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主体建(构)筑物(含幕墙、钢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人防、消防等设计(含该项目投资概算)及绿色建筑设计咨询(二星)及相关服务,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景观、装饰装修、造价、亮化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必须承担过一个6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本项目设项目总负责人1人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
3.3 1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年龄在60岁以下,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均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网上可供查询,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
3.3 2拟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年龄在60岁以下,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网上可供查询,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
3.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网上可供查询,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
3.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7.2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 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16时3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6.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829439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4-87993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734-261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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