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2018-2020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2018—2020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衡烟F81032018034
2.3项目地点:衡阳市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服务期限:两年(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2.6招标范围:自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及其直属单位实施的需要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工程(含烟基工程)、物资、服务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收费标准(控制价):1、代理有具体中标金额的项目,招标代理费服务费按湘招协[2015]6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投标价上限值按标准费率80%确定,投标价下限值最低按标准费率70%确定,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准费率下浮比例计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代理没有具体中标金额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报价,5000元/项目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投标人已经取得“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状态显示为正常,并授予相关业务网络操作权限;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完善的招标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招标专职人员配备齐全,业务能力强;具备开展多项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及质量保障条件,具备各种招标条件的应对和反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数量不得少于5人(含5人)且须证企相符,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4人,没有达到上述最低配备标准要求的,其投标申请将被否决;
3.5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的,其投标申请被否决。
3.6投标人必须在衡阳市依法设有机构或分支机构,通过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在衡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现有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a、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或三合一证件),若为分公司投标报名的,请携带总公司和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等有效证件。
b、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本项目人员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类中级职称证书,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派本项目人员连续6个月(2018年01月至2018年06月)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证明。
4.3投标人须将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影印件或复印件装订成册。若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照、业绩、佐证材料等内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招标(中标)资格及下一采购周期入围资格。
4.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09:00
5.2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09:00
开标地址: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延安路8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734-8813955,18973401863
监督部门: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4-8857718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其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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