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小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5 04:50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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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南华小学建设项目已由衡高新发【2016】2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华小学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内;

  2.3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为287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000平方米,结构类型含砖混、钢构等,其中1#、2#、5#栋建筑面积为7364.33平方米;3#、4#地面加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1747.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为126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额约为5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南华小学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52111403.4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4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连续六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可网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拟任施工员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技术标暗标资料售价400元/套,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暗标资料发售窗口购买,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734-823210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1号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18507346122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903

  联 系 人:王磊、郑女士

  电 话:1587476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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