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大厦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0 10:01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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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商会大厦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8〕47号文件、高新发〔2018〕10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上述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商会大厦项目,衡高新发〔2018〕47号文立项批复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44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1295.5平方米;衡规委〔2018〕38号文审议通过本项目规划,规划总有地面积33448.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032.86平方米。  

  2、计划投资:  

  投资约为人民币117000万元(最终以经审定的造价为准)。  

  3、招标范围:  

  商会大厦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湘建价协[2016]25号文中B型,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  

  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竣工阶段: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②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b、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c、对本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成本控制的合法合规程序进行把控;  

  d、负责建设过程的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工作;  

  e、本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f、按业主要求对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造价咨询(包括材料、设备的档次、品牌的比选、市场询价、造价审核等工作),并出具书面报告;  

  g、对EPC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工程量进行清标并出具咨询报告;  

  h、对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提出咨询意见,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i、参与各方组织的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会议,包括会议前相关资料准备、会议相关准备、会后编写会议纪要等相关工作;  

  j、对需要招标人参与招标的分包项目,或单独招标的项目,对招标文件和EPC及其相关的合同提供咨询意见;  

  k、出具项目的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对应的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量咨询报告;  

  l、对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经济方案比选提出合理化建议;  

  m、建立建设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差调整、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签证、暂估价等内容)及完整的咨询服务工作日志;  

  n、按月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并对是否超概提出预警;  

  o、对工程造价纠纷、索赔、反索赔提供咨询意见;  

  p、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q、其他与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工作。  

  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4、服务质量:符合省、市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服务周期:以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为准。  

  6、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2人(含1个安装专业),专业技术人员3人,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社保证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全过程驻场。  

  (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7月10 日至2018年7月16日16时3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885771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4-87993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734-261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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