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南岳古镇棚户区庙前东片安置区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更正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所有工程量清单中“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7 |
销项税额 |
(6项×11%) |
现统一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7 |
销项税额 |
(6项×10%) |
二、编制说明:
1. 编制说明
(1)、本预算计价办法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发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计算。
(2)、工程直接费按2014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
2、价格依据:
(1)、本预算造价按湘建价【2016】160号文件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及税金,不计利润。
(2)、主要材料价格按衡阳市2017年第六期材料预算价格信息计算。
(3)、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7】165号文件土建及安装工程按88元/工日,装饰工程按110元/工日计算。
3、增值税税率按照财税【2018】32号文件《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执行。
4、社会保险费按湘建价【2017】134号文件《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06月14日09时00分。
四、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06月14日09时00分。
其他不变,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人:衡阳市百汇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0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