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南县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衡南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1、工程名称:衡南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监理
1.2、建设地点:衡南县向阳镇、廖田镇、茶市镇、冠市镇、江口镇、宝盖镇、花桥镇、川口镇、铁丝塘镇、洪山镇、泉溪镇、咸塘镇、三塘镇、谭子山镇、泉湖镇、车江镇、柞市镇、茅市镇、硫市镇、栗江镇、近尾洲镇等21个乡镇。
1.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该项目征地约165亩(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涉及向阳镇等21个乡镇21个安置点;新建集中安置房885套,总建筑面积59275㎡,安置贫困户885户,人口2371人,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地基平整、道路硬化、供排水、用电及老宅基地垦复和后期帮扶等。
1.4、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为14226万元.项目奖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2371万元,通过承接融资主体注入项目资本金2495.7万元;长期政策性贷款为9359.3万元。
1.5、招标范围:衡南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地基平整、道路硬化、供排水、用电及老宅基地垦复和后期帮扶工程(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监理区域为向阳、廖田、茶市、冠市、江口、宝盖共6个乡镇6个安置点;招标控制价为466600.00元;
第二标段:监理区域为花桥、川口、铁丝塘、洪山、泉溪、咸塘共6个乡镇6个安置点;招标控制价为416200.00元;
第三标段:监理区域为三塘、谭子山、泉湖、车江共4个乡镇4个安置点;招标控制价为396000.00元;
第四标段:监理区域为柞市、茅市、硫市、栗江、近尾洲共5个乡镇5个安置点;招标控制价为429000.00元;
1.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监理服务期180天。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衡阳市行政辖区外不能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详见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即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每个安置点各1名监理员,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7年10月-2018年3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2.8、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三、其它要求:本项目对监理人员实行押证管理且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均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4.2网上报名方式: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4月 10日至2018年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评标办法:
按照湘建建 [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上午12: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账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接收账户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衡南县云集镇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139747402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路82号名仕华府3A栋405室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734-2591208 150734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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