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铜锣洲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2 10:22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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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铜锣洲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审[2015]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 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铜锣洲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水东江居委会。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小区内“三通一平”、道路、铺装、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额约2034.5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和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4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80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施工部分达到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

  2.7 招标范围:耒阳市铜锣洲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服务内容。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拟任设计部分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9月-2018年2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

  3.4.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的企业(含设计、施工)、法定代表人(含设计、施工)、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7 如投标申请人施工企业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资料须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小写:400000.00元)。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由牵头单位自行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6日下午16:3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施工部分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

  10.设计补偿费

  10.1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方案补偿费。

  10.2 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金盆巷66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0734-4354352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1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867477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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