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雅名园)10kv配电及一户一表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2 10:12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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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雅名园)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备{2013}122号、衡发改备{2014}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10kv配电及一户一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雅名园)10kv配电及一户一表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2.2 招标编号:ZTJS-2018-003  

  2.3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衡阳市珠晖区双江村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7105.56㎡,其中住宅面积约151880.65㎡,商业面积约15677.76㎡。总容量为7050KVA,其中公变容量4800KVA,专变容量为2250KVA,双电源容量为1000KVA。  

  (1)公变部分:由110KV前进变新出一回10KV线路,由新建线路敷设电缆至新建环网柜,由新建环网柜305开关敷设电缆至新装分支箱,由新建分支箱301开关敷设电缆至公变中心配电房。从新建公变中心配电房。从新建公变中心配电房10KV出线柜敷设电缆至各台公变配电变压器受电。  

  (2)专变部分:主供电源:由新建分支箱303开关敷设电缆至客户专变配电房10KV主供进线柜;备供电源:由10K狮大B线104/3号杆新装分支箱301开关敷设电缆至客户专变配电房10KV备供进线柜。  

  (3)公变受电容量4800KVA,配置800KVA干式配电3台,配置400KVA干式配电1台,配置500KVA干式配电3台。  

  (4)专变受电容量2250KVA,配置1250KVA干式配电1台,配置1000KVA干式配电1台。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本次招标包括博雅名园10kv配电及一户一表采购及安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及国家电网衡阳分公司审批及相关验收办理和协调、竣工验收相关程序办理及协调并直至送电完成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以下资质的要求:  

  ①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三级及以上);  

  ③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电力工程及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5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参与除本项目外的在建工程项目,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相关文件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须提供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及履行合同的实力,具体没有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发布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近五年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履行合同的实力。【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网公司或省电力公司针对本项目报名有效期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7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明或登记证书;关键岗位人员如持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和相关官方网址下载资料),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8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3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②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③开标日前1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  

  ④开标日前3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⑤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⑥开标日前1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⑦开标日前1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2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国家电网公司和湖南省电力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②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开标日前1年内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有无故弃标记录的(上年度始);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湖南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 3 月12日~2018年 3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及其他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3 日9时00分,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5.2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6.3.1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6.3.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德思勤城市广场A7栋1508房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731-84446277、15616110868  

  传    真:0731-8444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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