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02:47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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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审【2017】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设计、采购、施工(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华新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新征用地面积为19663㎡(折合约29.4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为35008㎡,其中:教学楼3221㎡,综合楼6750㎡(其中综合楼一层设置279㎡教学用房和392㎡附属用房),学生公寓12950㎡(其中一楼局部架空),食堂7380㎡(其中四楼室内羽毛球馆面积1733㎡),其他附属建筑物面积为3428㎡(主要为门卫、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水池等),地下停车场4500㎡。并配套相关附属强、弱电和信息系统及设施设备,对现有建筑物的水、电、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并将现有的操场拆除,在场地东南侧新建一个田径场。项目总投资约1.49亿元(其中设计费用约327.2万元,工程建设施工费用约11155.6万元,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及设施设备约17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021.6万元,预备费用710.2万元)。  

  2.3、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总计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华新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桩基础、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及给排水、强电、弱电和办公及教学设备、消防、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 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对现有建筑物的水、电、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并将现有的操场拆除,在场地东南侧新建一个田径场。  

  2.8、保修: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内;湖南省外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湘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与安装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7月-12月)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7月-12月)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3.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需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合联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6、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工程实施;  

  (4)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均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账    号:182499010400065200249383774  

  5.3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如果未注明用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5.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费用600元,图纸及资料400元,总计10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及投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开发区蒸水南路与天台路交汇处东南侧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137870095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07588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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