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互助、杨柳立交桥东北角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及电商中心项目已经衡高新发[2015]60号、衡高新发[2016]137号、衡高新发[2015]64号、衡高新发[2016]135号、衡高新发[2016]214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桩基探岩和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互助、杨柳立交桥东北角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及电商中心项目工程勘察(桩基探岩)
2.2 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高新区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18栋房屋,其中16栋为高层住宅,2栋为多层附属设施,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第10.2.13条,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3倍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其它要求应严格按地基设计规范进行。(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超前钻具体定位见桩基础平面布置图)
2.4 计划投资额: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投资额和工作量以实际勘察工作量为准)。
2.5 招标范围:互助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和杨柳立交桥棚户区改造东北角安置小区项目桩基探岩及电商中心项目地质勘察与桩基探岩工作(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6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25天(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桩基底勘察、地质勘察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报告(遇大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
2.7 质量要求:相关勘察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拟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要求为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其它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其它勘察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近1年内的社会保险网上打印件,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还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3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4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联 系 人:华恒
电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 代理部分机号:8955
传 真:0734-827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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