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公租房B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祁发改招核字【20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公租房B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东县归阳工业园。
2.3 建设规模:投资额约563.4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管线、绿化工程。
2.5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5 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须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及密码);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账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报名方式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从2018年2月 7日至2018年2月11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开标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7.1开标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招标人在报名期间与招标人签署的踏勘证明,否则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部分
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因本项目建设的复杂性、特殊性,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应在申请报名前先到建设单位了解情况,和业主方当面签订“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书(格式见附件),并将诚信书附在技术标文件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祁东县永昌大道105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3875616555
招标代理: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580322888
附件:
诚 信 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项目质量达到合格,若因我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所报质量等级,我公司无条件返修并且承担由此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工程限定期限内我方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贵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有权对我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我公司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存在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3.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不将项目转包,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除专业项目外),其它内容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进场,且服从招标人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周在现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有事请假。每缺岗一人次罚款1000元,其他管理人员也必须到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日),否则每日每人次罚款500元。对于不称职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合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如未能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招标人的开工令如期开工,否则放弃该项目中标权力。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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