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廻雁峰公园地下停车场(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03:38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廻雁峰公园地下停车场(一期)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审[2016]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廻雁峰公园地下停车场(一期)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廻雁峰公园。  

  2.3  规模:项目为地下公共设施,建设内容为地下两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86120.75平方米,共设置2652个停车位。项目分为1#、2#、3#三个区域,其中2#区负一层为地下人防工程,人防面积5152.46平方米。本次招标建设的为1#、2#区域地下停车场,招标建筑总面积22160.51平方米。含给水排水系统工程、空调通风工程、防烟排烟系统工程、火灾报警及自动喷淋系统、电气照明、电子与智能化系统等工程,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本次招标建设的一期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9000万元(招标控制价以财评为准)。  

  2.4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国务院279号令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设的为1#、2#地下停车场,招标建筑总面积约22160.51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6度。1#停车场为地下二层,无梁楼盖框架结构,位于图书馆南侧,连接已经开工建设的图书馆,图纸设计建筑面积15895.76㎡,停车位400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40个);2#停车场为地下一层,空心楼盖框架结构 ,位于图书馆北侧,连接已经开工建设的图书馆,图纸设计建筑面积6264.75㎡,停车位140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14个),其中人防面积1530㎡,人防工程为战时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等级常6级。除建筑、结构图纸外,地下车库相应配套了给水排水系统工程、空调通风工程、防烟排烟系统工程、火灾报警及自动喷淋系统、电气照明、电子与智能化系统等工程,并设置有地下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弱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其中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约1000万元包含停车场智能卡应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相关系统。(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 7月-2017年12月)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登录密码和身份证],并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4、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需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存在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还需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7 、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费400元/份,清单及图纸资料6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4-8249005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家园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373474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075883073  

  邮    箱:413539168@qq.com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