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东县新塘镇晓霞路提质改造(晓霞路尾端-新塘自来水厂段)建设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7】70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新塘镇晓霞路提质改造(晓霞路尾端-新塘自来水厂段)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
2.3 规模:该项目拟对现有路面进行提质改造,全长约1公路,路面宽24米,将原有路面改为沥青路面,同时对两边各6米人行道进行完善和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约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路面及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有安全考核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3.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出具之日前五年的行贿犯罪情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7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3.8 潜在投标人有认定围标、串标不良行为记录的,从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 月15日至2018年 1月 19日 17 时 0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684744621
招标代理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淋美郡28栋8-9层
联 系 人:吴玮
联系电话:18075894810
传 真:0734-8272188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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