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耒阳市发改局以耒发改审批[2017]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棚改投融资。招标人为耒阳市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耒阳市发明家广场东区背街小巷提质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金星居委会发明家广场东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耒阳市发明家广场东区背街小巷提质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建筑道路油化面积28200m2、疏通排水管网236米、新建排水沟282米及雨水排水沟480米、休憩亭1座、消防栓5个、化粪池6个、景观树88株、整理树池274.5m2、景观小品6处、增加移动树池120个、路灯37盏、标牌6处、美化空调机3645个、改造广告牌位1800m2等。
2.4工期要求:10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耒阳市发明家广场东区背街小巷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8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投资约659.8万元,招标控制价以耒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法人代表拟任项目负责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4本次招标不受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是同一负责人的企业,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4.24.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8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1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时前截止,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3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资料计人民币8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根据衡政发【2012】27号文规定,投标人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将有效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
耒阳市属企业查询联系地址:耒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18674708865。
10.2入围投标申请人必须参加投标,无正当理由,不能随意中途弃标。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履约保证金:按10%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0日内缴纳,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3786412838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资先生
电 话:0734-439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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