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项目已由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PPN发行服务承销商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有实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项目服务承销商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次PPN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务本息的代理兑付等。
三、采购包数:1个。类别: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该包技术指标:
1、债务性质:PPN;
2、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3、债务期限:5年;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承销费率上限:本项目基准承销费率为0.24%;
6、募集资金用途:投标人自行设计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募集资金用途;
7、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四、承销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证券经营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具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主承销资质;熟悉PPN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务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PPN的案例经验且熟悉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
2、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挂网之日起由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递交(以银行汇款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与退还采用“原进原出”原则,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保证缴纳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衡阳华新支行
账 号:8438 8999 9101 0003 1000 073
5.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项目服务承销商公开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一楼)获取招标文件: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手写无效);
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
⑤挂网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扫描件及影印件印鉴。资料不全、本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者恕不接受。(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七、投标截止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行政监督:本项目接收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监督部门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4-815873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739722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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