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0 00:00      来源:预算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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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3 

   

关于衡阳市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   24  在衡阳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衡阳市财政局局长刘诗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推进改革、注重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5.66亿元,比上年增加23.78亿元,增长11.22%。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73.36亿元,比上年增加17.53亿元,增长11.2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6.89亿元,比上年增加3.85亿元,增长8.94%;上划省收入完成15.42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8.4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07亿元,比上年增加40.78亿元,增长11.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02亿元,比上年增加6.34亿元,增长7.76%。其中地方收入完成60.6亿元,比上年增加3.41亿元,增长5.9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0.9亿元,比上年增加1.86亿元,增长9.78%;上划省收入完成6.52亿元,比上年增加1.07亿元,增长19.6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3.67亿元,比上年增加15.67亿元,增长17.8% 

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25亿元,支出完成109.0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72亿元,支出完成35.67亿元。 

预计全市和市本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年度决算编制后,还会有些变化。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所做主要工作是: 

(一)强化财税征管,确保收入平稳增长。面对各种困难叠加的严峻形势,全市财税部门克服不利因素,坚持培植财源、依法征管,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强化财税责任。年初及时将收入预算分解到财政、国税、地税和各县市区,每月、每季督促落实收入任务。二是突出均衡入库。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分月抓好收入组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收入调度工作,多次召开财税收入联席会议,督促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征管措施。加强税负分析,纳税评估;规范票据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对房地产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稽查,开展所得税清缴、查处虚开虚抵发票等专项行动,全年通过稽查挖潜增收5亿多元。 

   

(三)突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为27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73%。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全市农林水支出39.9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农民增收。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资金15.41亿元;新增烤烟、家禽两个农业保险险种,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75亿元,保险覆盖面达到80%;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9046万元;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78亿元,全市50%以上行政村受益。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免除义务教育学生教科书经费1.1亿元,免杂费及补助学校公用经费6.41亿元,惠及学生86万人;为全市9万家庭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贴1.08亿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中职免学费补助扩大到全部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健全社保和就业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完成“十连调”,月人均水平达到1622元;全市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88亿元、农村低保金3.93亿元,惠及人数11.99万人和28.7万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4443万元。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安排就业资金3.8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1亿元。四是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全市拨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8.3亿元和3.05亿元;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882万元,确保全市基础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拨付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52亿元,确保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8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开展;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9亿元,对患有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对象和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累计救助53.2万人次。五是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市财政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3亿元,发放租赁补贴资金3058万元;投入1.66亿元,对蔡伦大道、衡州大道、蒸湘路、蒸阳路、船山大道、湘江东路等道路两厢进行提质改造,推进“一江六路九桥”亮化工程,对36个城市易涝点进行排水改造;争取资金1155万元,对全市29个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投入资金2.63亿元,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市区6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检测站建成运行,可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从严控制支出。先后制订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因公出国、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对“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经费进行严格控制、科学管理,市本级“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45%以上。二是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工业发展资金、科技项目资金、城市建设维护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审批程序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推行预算公开。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对所有市直部门的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公开,对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98项重点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选取市直标准化考点建设、城区通道绿化等10个项目作为市本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项目,逐步建立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五是严格投资评审。市本级共出具评审报告341份,评审资金总量118.8亿元,审减资金27.85亿元。此外,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监督、财政信息化管理等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 

2014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较好,但财政运行和管理也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财政政策在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上还有待提高,支持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财政收入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夯实财源基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逐步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一)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指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61.59亿元,增长11%。其中地方收入安排192.43亿元,增长11%;上划中央收入安排52.01亿元,增长10.92%;上划省收入安排17.15亿元,增长11.2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5.0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7.7亿元,增长11%。其中地方收入安排67.27亿元,增长11%;上划中央收入安排23.27亿元,增长11.36%;上划省收入安排7.16亿元,增长9.8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8.9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 

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5.83亿元,支出安排115.8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0万元,支出安排50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48亿元,支出安排10.58亿元。收支安排均低于上年,主要是从2015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不再纳入我市预算编制范围。 

(二)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说明。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国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此外,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继续清理收费都将减少一部分财政收入,加之民生等刚性支出日益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另一方面,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活力将进一步增强,政策效应今年将集中释放,预计主要指标运行仍处于合理区间。尤其是近年来我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区位优势逐步显现,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区域发展稳步推进,经济后劲不断增强,总体呈现良好态势。综合分析和统筹考虑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增幅均安排为11% 

   

(三)2015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主要特点   

1.突出民生保障。预算安排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保障重点。着力保障人员工资和单位运转,严格落实各类工资、地方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保障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依法履职。着力保障民生资金提标扩面政策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45元。着力保障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化解大班额问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第十届市运会筹办、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着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将公安辅警、反恐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安全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构建平安衡阳。2015年市本级新增财力有67.83%用于民生支出。 

2.突出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支持经济加快发展。市本级安排科技、工业、开放型经济和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1亿元,引导产业调整升级。支持企业技改和技术创新,对技改企业进行贴息,对获得国、省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给予引导扶持。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完善综合保税区、公路和铁路口岸等基础平台建设,将衡阳打造成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现代物流、商贸商务、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分别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和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缓解中小企业发展和农业发展融资难问题。 

3.突出城市建设管理。重点支持城区道路及两厢提质改造、水气管网和易涝点改造,推进城区油化、绿化、亮化提质,重点保障城市日常管理和维护资金需求,提高城市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市本级预算安排城市建设维护资金4.5亿元。提高社区经费保障水平,统筹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推进社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园林、卫生、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三、依法理财,强化管理,扎实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 

(一)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依法科学理财。今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强化规则意识,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的行为准则,坚持依法理财,加快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一是完善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努力构建独立完整、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严格预算约束。探索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预算的可持续性。三是强化债务管理。逐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风险控制、成本控制、程序控制,规范债务审批流程和收支行为。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 “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 

(二)狠抓财源建设,确保收入持续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狠抓财源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一是突出财源培植。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财源建设促财政收入结构调整,确保财政收入总量、质量、均量“三量齐升”。二是发展县域经济。进一步放大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效益,发挥特色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培育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发挥工业园区集聚效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县域经济加速发展。三是强化财税征管。在抓收入总量的同时,注重收入质量,努力提高税占比。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推进“社会综合治税”、“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税负分析,开展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确保应收尽收。 

   

(三)强化财政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把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的成果综合运用到优化支出结构上来,坚持民生导向,突出保障重点,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一是坚持厉行节约。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支出管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逐步转变财政资金对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方式,由直接提供转变为购买服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优化分配机制。完善各类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分配程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中的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政监督。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政业务流程嵌入式监督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等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吃空饷”、“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 

(四)深化财税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注重从改革的大环境思考谋划财税工作,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全面落实“营改增”改革,加快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积极应对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分享改革,密切关注销费税、房产税等重大税制改革,认真分析税制改革对我市的影响,统筹谋划应对措施,为我市争取更多的改革红利。三是清理规范优惠政策。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非税收入减免或缓征,规范与税费挂钩的财政支出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四是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认真研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省与市、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匹配。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201523日印 

   

共印1400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科学发展。一是激发市场活力。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全年减税2.8亿元;取消、停征、免征和降标收费项目63项,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1.62亿元。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融资协调力度,确保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融资到位资金140.1亿元,支持来雁新城、滨江新区、二环路、船山东路、衡云干线、珠晖水厂、江东污水处理厂、松亭污水处理厂、南湖公园、幸福河治理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投入18.8亿元,支持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南岳机场建成通航,铁路口岸、公路口岸、无水港等项目稳步推进。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出台《衡阳市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安排科技创新和技改贴息资金4636万元,对获得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企业进行奖励,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转型;支持企业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等项目申报,争取资金2.59亿元。五是支持企业发展。市财政安排工业发展资金5161万元,支持特变电工、华菱衡钢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帮助企业调整结构,扩大产能。六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常宁市成功入选全省第二轮特色制造产业重点县、9个县市区纳入全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三年内可分别获省级扶持资金1.8亿元和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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