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5 11:23      来源:衡阳市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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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水利局

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级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编制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八)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农田水利、水电工程、四水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工作。

(九)指导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负责水利生产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水利行业教育培训;承办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与评奖工作;指导、承办全市水利系统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评聘和继续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

(十三)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贯彻落实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信息化专业技术培训。

(十四)负责市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拟定全市河道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河道管理区域范围内湘江一级、二级支流涉河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含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区域范围内涉河案件的查处;

(十六)协调河道保洁工作;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责任区划分方案并负责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指导。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水利局机关属市二级预算单位,在职人员105人,退休人员83人,离休人员3人。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科、组织人事科教科、财务科、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科、水利建设和农村水利水电科、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督科、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水库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按有关规定设置。

财政统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即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副处级),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处级),市农村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正科级);以上3个单位财务放入局机关账户统一管理。局属财政拨款的单位有4个,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市水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河湖与水资源中心、市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即市水利物资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水利局机关、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副处级)、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处级)、市农村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正科级)。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68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9.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684.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农林水支出337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1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367.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17万元,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684.73万元2020年为3463.51万元),比上年增加22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但项目支出较去年缩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857.6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97.71万元(2020年为659.9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93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费52.3万元,其他交换设备及计算机32.2万元,办公耗材及其他29.4万元、培训(会议、中介)及其他服务418.6万元、公车(保险、维修、加油)服务60.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局机关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9503平方米;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8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73万元,项目支出1317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万元。会议费预算数50.5万元、培训费预算数48.95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1万元,比上年176万元减少5万元,降低2.8%。其中:

1.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105万元减少5万元,降低4.7%,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因此全年预算有所缩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与去年持平。2021年会议费预算数50.5万元,培训费预算数48.95万元,均比上年有所缩减,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控制会议的次数和规模。

(八)其他事项。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510.09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783.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住房公积金139.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4.5万元。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十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2月22日

衡阳市水利局局机关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3:市水利局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防御科0223

附件3:市水利局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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