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4 16:52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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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高校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工作机制,提供持续高效精准的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主渠道作用,现就我市2020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登记的人员是指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在我市求职的应、往届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实名登记入库后,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按毕业生本人就业意愿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望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实名制登记工作。

一、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人事案托管期限

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可至市或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

二、现场办理档案托管业务流程

户籍属衡阳市区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至市或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非本人来办理业务的,被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签字盖手印)、委托人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持调档函至调出单位(学校)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学校)通过邮政机要通道寄至市或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拨打到档查询电话(调档函上已备注)确定档案到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后,本人或被委托人可前来办理托管手续,工作人员在湖南人才智能一体化服务平台录入高校毕业生的个人信息。

三、人事档案托管所需材料

1、户口本本人页原件;

2、身份证原件。

四、就业扶持政策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2/3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2、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对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

3、就业见习补贴: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实施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见习单位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五、线上线下失业登记途径:

(一)线上办理,劳动者可网上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网----点击个人注册----点击就失业登记窗口----填写居民就业失业信息----提交审核。

(二)线下办理,劳动者到常住地社区或户籍地社区填写申请表申请登记即可。

 

衡阳人力资源网:www.hysrlzy.com

求职热线(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0734-8867005

人事档案托管热线(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

  0734-2896701

就业扶持政策热线(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服务科):

0734-8867016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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