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监询字〔2023〕13号
衡阳市喜泰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询问调查何美丽投诉你单位拖欠其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19日9492元工资的相关情况。请你单位派员并携带下列材料(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9时到我支队接受询问。
1、单位职工名册(应载明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
2、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份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3、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接受询问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接受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你单位拒绝按照我支队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将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逾期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劳动者投诉的工资金额直接进行认定。
联系人:高虹朱媛
联系电话:8869700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20号613室
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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