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衡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郑建新副市长为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郑建新,男,汉族,贵州贵阳人,1968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5年5月,历任贵州省机械工业厅办公室秘书、科员,1995年5月至1998年7月,历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级秘书,2000年9月至2005年6月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正处长级秘书,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任财政部办公厅副司长级干部,挂职任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2007年8月至2013年9月任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财政部税政司正司长级干部,2013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17年6月任衡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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