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新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14:59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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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人〔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新祥同志任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邹国珍同志任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万能同志的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戴前虎同志的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胡胜利同志任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军同志的衡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燕同志的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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