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衡阳市公务员局
发布《2025年度衡阳市市直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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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法官、检察官遴选职位为三级法官、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等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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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范围
1.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衡阳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法官、检察官遴选的等级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法官、检察官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网上报名。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1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可同时选报一个省直机关职位和市直机关职位,同时选报两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应保持一致。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组织推荐。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5年度衡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详见《报名推荐表》说明)。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将《报名推荐表》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4—8675161;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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