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阳县台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15 16:59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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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阳县台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0〕49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衡阳县台源镇高真村苍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涉及修改<衡阳县台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的请示》(蒸政〔2020〕7号)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修改《衡阳县台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台源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72.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7.9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8.77公顷以内,其他约束性指标不变。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衡阳县台源镇高真村苍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涉及台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台源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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