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蒸湘区雨母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0〕54号
蒸湘区人民政府:
你区提交的《关于修改<雨母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的请示》(衡蒸政报〔2020〕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修改《雨母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雨母山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1281.1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0.6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92.69公顷以内。
二、你区要根据批复同意的《武警衡阳支队营院整体搬迁项目涉及<雨母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区要指导和督促雨母山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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