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南县栗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0〕8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修改<栗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的请示》(清政〔202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修改《栗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栗江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7.3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46.9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1.13公顷以内。
四、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衡南县栗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规划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二、你县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保证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