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常宁市柏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0〕9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提交的《关于修改<常宁市柏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常政〔2019〕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修改《柏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柏坊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56.4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8.9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20.87公顷以内。
二、你市要根据批复同意的《<常宁市柏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规划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市要指导和督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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