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运维的通知
衡政办函〔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9〕14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县市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运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办主体和监管责任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需负责辖区内政府门户网及子页面、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和内容发布。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授权各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承办落实。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主体责任,健全本地区常态化监测机制,落实好辖区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督办工作,并且于每季度第二个月25日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上报更新本辖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信息。
二、运行维护要求
(一)实现政务新媒体数据同源同根。全市所有政府序列的政务新媒体必须在衡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绑定,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更新同步,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掌上服务”。
(二)实现后台统一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相关运维工作人员(含信息报送、信箱回复、系统管理人员及责任人、本地区运维团队)需使用数字证书规范操作,实现安全登录、操作留痕和可追溯责任。证书服务费用由各县市区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三)保障集约化平台硬件统一部署。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硬件已统一部署在市政务云平台。政务云资源使用(硬件平台空间、基础硬件平台、基础系统软件与远程运维、平台数据备份容灾的租赁)费用由各县市区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三、运行维护标准
(一)严格运维团队选取标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运维团队需具备相关工作能力,经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厂商技术培训,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运维团队原则上不低于三人(设计师、前端开发工程师、实施工程师),需书面提供运维人员清单。
(二)明确运维权限及权限申请范围(见附件1)。
(三)把握好资源库运维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资源入库信息必须按照《湖南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规范》规范入库。新增或修改资源入库的栏目信息需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备审核,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通过后进行入库修改操作。政府网站改版需提供新老网站对照表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备审核,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通过后进行配合网站改版及资源入库操作。资源库数据利用需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书面申请,说明资源使用范围、使用应用、使用时间及接口系统说明。
(四)加强网站安全维护。一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密切关注网信、电信等主管部门发布的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预警和通报信息,并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妥善处置和报告。二是定期全面检查网站挂马、内容篡改、暗链等攻击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隐患。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三是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必须启用域名https安全加密传输。四是网站安全维护费用由各县市区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附件:1.运维权限和申请范围
2.衡阳市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
运维权限和申请范围
1.运维权限
(1)栏目编辑。①基本属性:栏目名称、logo、所属栏目、表单类型、链接地址、审核类型、排序方式、生成目录。②高级设置:栏目单页条数、栏目最大分页数、栏目监测、监测类型、信息发布方式、启用停用、全文检索、授权阅读、归档时间、基本分类。
(2)选件栏目。①依申请公开:一步流程设置。②咨询投诉:一步流程设置。③在线调查:新增及维护。
(3)用户中心。①机构管理:新增、修改、删除机构。②用户管理:新增用户、删除用户、给用户设置权限、重置密码。③角色管理:新增、修改、删除角色。
(4)系统管理。①模板管理:编辑模板、新增模板。②智能表单:查看已有表单字段。③统计分析:工作统计、用户行为分析(站点概况、趋势分析、实时访客、地域分析、终端分析、用户画像、忠诚度分析、站点排行、栏目排行、信息排行)。④词汇管理:作者、来源、热链、敏感词、易错词。⑤生成发布:手动发布、删除发布。⑥水印管理:图片、文字、位置。
(5)运维监控中心。错链监测、错别字监测、敏感词监测、空白栏目监测、互动回应监测。
(6)新媒体中心。①微博管理:新增、维护、信息同步、发布。②微信管理:新增、维护、信息同步、发布。
2.权限申请范围
(1)栏目编辑:资源库目录设置,基本分类设置。
(2)依申请公开选件:选择设置模板、定制流程。
(3)咨询投诉选件:选择设置模板、定制流程。
(4)在线调查选件:选择设置模板、维护调查结果。
(5)启用基于国产密码算法的数字认证技术,对接市本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6)服务中心:API服务、数据组件、资源目录库。
(7)用户设置:I门户。
(8)智能表单:新增表单。
(9)互动选件:选件导入。
(10)工作流:自定义导入工作流。
(11)访问控制盾:异常预警、IP黑名单、自定义规则设置。
(12)系统配置:应用参数设置、本地线程配置、节假日配置、短信、一键排版自定义。
(13)运维监控:服务器监测、考核评分。
(14)新媒体中心:APP管理、统计分析。
附件2:
衡阳市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账号ID 及名称 | 创建/注册日期 | 年月日 | ||||||||||
发布平台 (系统) | 是否通过认证 | 口是□否 | ||||||||||
主管单位 | 是否取得互联网 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 □是□否 | ||||||||||
主办单位 | 主办单位 分管领导及职务 | |||||||||||
联系电话及方式 | ||||||||||||
承办单位 | 承办单位 分管领导及职务 | |||||||||||
联系电话及方式 | ||||||||||||
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 | □微博 □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小程序)□微视□移动客户端(APP) □其他类型(如: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抖音等) | |||||||||||
新媒体二维码: (若有请插入图片) | 基本情况介绍: | |||||||||||
访问链接 | ||||||||||||
栏目设置 注: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项主要针对政务微信及移动客户端(APP)内容的填报。填报政务微信时,请 注明公众号类型(服务号或订阅号及小程序) | ||||||||||||
名称 | 一级菜单 | 二级菜单 | 三级菜单 | 备注 | ||||||||
管理队伍 (主要成员) | 管理员 姓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QQ号码 | 微信号 | ||||||
开办(变更、 关停、整合) 理由 | ||||||||||||
主办单位 意见 | 已知本单位在网络公共平台开办此政务新媒体账号,并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明确对此账号及发布内容负有管理责任。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印章) 年月日 | |||||||||||
主管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加盖印章) 年月日 | |||||||||||
正式运营 时间 | 关注量/ 粉丝量 | 运行状态 | 口正常 口注销 | □暂停 □关停 |
注:1.此纸质备案表一式三份,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各新媒体承办单位各留备案。
2.账号ID及名称、管理队伍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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