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东县大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04 16:08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东县大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0〕33号

衡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衡东县大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的请示》(东政〔2020〕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大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大浦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15.7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67.7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41.33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衡东县大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规划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大浦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