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的批复
衡政函〔2020〕35号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查批复<衡阳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的请示》(衡资源规划字〔2020〕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衡阳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通信专项规划》)。
二、加强规划统筹,做好《通信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
三、加强协作,按照《通信专项规划》要求,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发展空间,确保专项规划严格实施。
特此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